日昌電業(香港)公司
恆昌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Heng Chong (Shen Zhen) Electronic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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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
(28) BO/EIL/A402/1
香港政府駐北京
辦事處曹萬泰主任及
葉麗莊
女士:
我們的檔案源自政制事務局
L/M(19) to B4/8,於
2004年7月12日
,我們亦向貴處致函申訴。
其中,透過辦事處您們的從中的協助,向中國資訊產業部轉遞了申訴我們的網站
www.ycec.com在
2004年6月16日
後無端端地被限制進入中國,其後,敝司的網站已不在限制進入中國之列,敝司謹此致謝。
但另一申訴查詢的是,關於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針對我們於
1998年11月5日
上訴反對深圳中級法院(1998)深中法房終字第219號的民事判決,發函並立案以粵高法民群字第2172號駁回深圳中級法院重審,至今3年又過,9年了,但至仍不得要領!
與此同時
2004年7月12日
的信提及了敝司在東莞的投資及在深圳橫崗分廠橫招哄搶及公安袖手旁觀怪事,其後近600多萬的設備被東莞及深圳的法院以
邪惡的手法判決並強行單方面“拍賣”,現因這兩地案情在香港的聆訊中的如山鐵證令東莞及深圳法院的判決非法性暴露在陽光底下,敝司已正式向深圳市長提出申訴並要求回應及處理。
因此,深圳市長亦於
2006年12月17日
委派
深圳沙頭角派出所田心社區警長上門收集資料,上述的兩地冤案在給趙福義警長的兩封信中詳細逐一揭露及印正,敝司在
2007年1月18日
亦向深圳許宗衡市長要求回復,也並於
2007年1月31日
起向深圳及各地律師界要求介入深圳政府,
但總不如我駐北京辦事處介入更名正言順,因此祈盼我駐北京辦事處
盡力為擺脫我苦難廠家
冤屈深淵盡力幹漩!
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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